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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局五大举措力保国庆中秋节日市场供应
2009-09-21 08:45  文章来源:锦州市商业局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时值国庆60周年和中秋佳节重叠,形成8天长假,为切实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工作,繁荣活跃城乡市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商业局五大举措力保国庆中秋节日市场供应。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保障双节市场供应,市商业局专门下发文件《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积极部署节日期间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在继续,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趋于严峻,猪肉、鸡蛋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情况下,要求各县(市)商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两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真正把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大力组织货源,满足消费需求
  各级商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提早做好货源组织、调运投放和应急保障等工作,确保节日市场货丰价稳。各商业企业也要针对“两节”市场需求特点,通过加强产销衔接、扩大外埠采购等措施,增加粮油、肉类、禽蛋、蔬菜、水产品、水果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名优新日用工业品、节日喜庆商品采购量,及时投放市场,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三、抓住有力商机,扩大商品销售
  各县(市)区商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各类流通企业广泛开展形式各异、丰富多彩的主题促销活动,营造繁荣、繁华的节日市场氛围;我市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载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增加配送量,做好农村节日市场供应;全力抓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积极组织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利用假日期间深入到农村集市,开展现场宣传、现场销售、现场兑付、送货上门服务,千方百计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进一步促进家电下乡产品消费,推动假日消费再上新台阶。
  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流通安全
  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依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各类商业促销活动,尤其是要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要确保“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合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五、启动监测日报,及时反映情况
  各县(市)、区商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和价格动态。今年国庆中秋期间,继续启动重点流通企业黄金周市场信息网上日报制度和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网上日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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